【聯合報/記者游明煌、鄭筑羚/新北市報導】 2011.05.27
新北市一名婦人因兒子要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戶口謄本,發現戶口多了一對兩歲雙胞胎,讓她丈夫外遇生子的姦情曝光,她氣得火冒三丈,將控告丈夫及「小三」妨害家庭通姦罪嫌。
朱姓婦人廿三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口謄本,發現戶籍內除原有她和丈夫及三個小孩五人外,多出一對兩歲大的雙胞胎,她懷疑戶政人員印錯,當場質疑說「怎麼多兩人,這不是我家的吧?」,但戶政人員重印並核對後,結果還是一樣。
她細看後,發現兩名男嬰在前年八月由她丈夫辦理認領,推算六十五歲的丈夫在兩年前,和小他十七歲的女子交往。
婦人說,丈夫近一年多來不常回家,她曾懷疑丈夫有外遇,但丈夫都否認。
婦人的丈夫在外遇生子曝光後告訴女兒,「知道有了後已來不及,就生了」;婦人昨天再打手機要丈夫說清楚,他只承認小孩確是他和別人所生,但不願談對方是誰,也沒有道歉。
婦人因擔心丈夫和「小三」生的雙胞胎,以後可能要分房子和財產,前晚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服務處求助。律師蕭仁杰說,依戶口謄本註明認領,與婚生子女相同可分配財產。但認領手續也證明非婚生子事實,當事人可據以當成通姦罪「證據」提告,但要在知情後的六個月內提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