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
現年61歲的鄭男,5年前起開始與小他23歲的俞姓女研究生通姦,
鄭妻從丈夫手機驚見2人的30多張性愛照,
還有俞女傳送的「良好的愛愛有助身體健康」等性暗示簡訊,怒告俞女,
高等法院昨判俞女須賠鄭妻定讞。
小三已嫁人 判賠元配
鄭男之前向妻子坦承婚外情並求饒,已獲妻子原諒,刑事部分,鄭妻提告後撤告,
也未提告民事求償;俞女一審已被依通姦罪判4月徒刑,她目前已嫁人,曾低調表示不希望再提此事。
鄭妻提告指出,丈夫鄭男89年間赴中國經商,今年38歲的俞女當年剛從大學法律系畢業,
轉往中國上海唸復旦大學法律研究所,丈夫因前往俞女當時任職的法律事務所處理業務而認識,
91年間丈夫回台,請俞女繼續幫他管理中國房產。
詎料,前年鄭男換新手機,鄭妻發現他的舊手機內存有俞女傳來一批簡訊,
寫著「良好的愛愛果真有助健康」、「嗯,我也好想跟老公愛愛」等鹹濕、性暗示內容,
看得她火冒三丈;此外,該手機內還存放鄭男與俞女嘿咻的30幾張性愛自拍照。
鄭妻追問後,鄭男將他與俞女的姦情全盤托出,坦承兩人從98年至101年間,
趁俞女每月2、3次回台機會,在北市、新北市等地賓館、俞女住處,
甚至在自己經營的飯店發生過多次性行為;鄭妻怒向俞女求償。
曾虧元配縱容 已是第三任妻
但俞女僅承認兩人在98年底發生過一次性關係,還反擊鄭妻,指鄭男風流成性,到處拈花惹草,
並虧鄭妻說「妳已是第三任老婆吧?」「因為妳的縱容,妳也有責任吧?」
高等法院認定鄭妻財力雄厚,昨改判俞女應賠定讞。
鄭妻委任律師昨說不方便表示意見,俞女的律師表示,
俞女很低調,不希望此事上報,因此她不方便評論或表示看法。
2014-11-0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