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
擔任美語老師的澳籍人夫與小三在車內用英談情說愛、翻雲覆雨,
呻吟聲、親吻聲、呼吸聲接連不斷,被行車紀錄器全都錄,
被害人陳婦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,地院判決二人連帶賠償。
陳姓婦人結婚十多年,無意間在轎車行車紀錄器所錄音光碟,
發現澳籍的丈夫與女子於去年6月3日上、下午,以英文對話有說有笑,不但談及做愛,
甚至不斷出現呻吟、親吻等聲音,飽受精神折磨,要求二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。
澳籍人夫表示,兩人為師生關係,只是普通朋友,指其妻自婚後即不斷誣指他外遇並大肆渲染,
根本是子虛烏有。又說,錄音檔側錄時間,他正好駕車行經學校及多人出入之公共場合,
兩人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性行為。
被告小三則說,陳婦提供錄音譯文內容,所註記親吻聲、有時候一些親吻聲、
有一些男生親吻女生的聲音、做愛的聲音,有很多呻吟聲,急促呼吸聲,喘氣聲打破寧靜等,
都是她主觀臆測,否認發生性關係。
不過,承辦法官當庭勘驗譯文後,內容提及做愛、舒服、體液味道,
又夾雜呻吟聲、親吻聲、呼吸聲,可以確定是在「辦事」,
並審酌小三是家管等情形,認為賠償合理。
2014-11-0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