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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著老婆面通姦 吃官司
【聯合報╱記者盧禮賓/台北縣報導】 2008.07.01
台北縣張姓男子與妻子不睦,他帶余姓女網友回家,當著妻子的面做愛,妻子怕被毆打不敢制止,打電話向警方報案;員警到場時,兩人還「蓋著棉被聊天」,昨天被函送檢方偵辦。
警方說,在台北市同一家餐廳工作的張姓男子(廿二歲)與妻子(廿三歲)去年三月結婚,育有一女,兩人租住三重市重安街一間出租套房,最近感情失和,經常吵架並鬧離婚。
五月廿五日晚上,張姓男子帶著余姓女網友(廿二歲)回家,他當著妻子的面在床上與余姓女子聊天、接吻,進而發生性關係。張太太不敢制止,打電話向警方報案。
男子供稱,他在四月十日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余姓女子,未告知他已婚身分,五月廿五日第一次發生性關係。他說,是妻子叫他約余姓女子到家裡,要告訴對方他已婚,兩人親熱時,妻子並未制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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