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0/04/27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一名王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,找徵信社跟監,與徵信員衝入呂姓男子租住處,拍到妻子全裸與呂男同床,但法官認為是非法取證,不具證據能力,2人雖有瓜田李下之嫌,但無「積極證據」證明二人確有性行為,判決李女無罪。
96年12月,王姓男子的老婆李姓女子,與呂男一同參加尾牙宴後返回呂男住處,徵信社人員闖入發現2人一起躺在床上,拉開棉被發現李女一絲不掛,呂男穿白色背心內衣、黑色四角褲。
王男供稱,早就曾聽友人說過老婆有外遇,他才會委託徵信社跟監,案後2人已無法回復以往的夫妻生活,一個多月後即離婚,他堅持對妻子提妨害家庭告訴。
檢察官查出,當時李女全身赤裸,呂男僅著貼身衣褲,且同床共眠,瓜田李下絲毫不避嫌,有違社會常理,因此起訴李女;不過,法官認為,雖然雙方深夜相擁、依偎而眠,甚或撫摸身體隱私部位,但仍與是否性器官接合的姦淫行為不同,以罪嫌不足判無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