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0/11/24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某科技大學在職班一名王姓已婚女同學,因為與男同學日久生情,2人發生親密關係,後來偷情曝光,王女為挽回婚姻,誣告遭對方性侵,桃園地方法院今(24)日判她6個月徒刑;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王女、劉男為科技大學在職專班同學,因討論功課而產生情愫,2人還到汽車旅館幽會。後來王女的先生從電子郵件中發現妻子出軌,雖然一度考慮離婚,但考慮小孩等因素後放棄。
王女為挽回夫妻感情,竟報案稱遭劉男性侵;不過,檢方調查發現2人有婚外情事實,認為王女涉及誣告。法官審理後,認定她遭性侵應屬虛構,依誣告罪嫌判處王女有期徒刑6個月,緩刑2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