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1/03/07 地方中心/雲林報導
雲林一名簡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2年,黃姓妻子卻狠棄2子,在外與網友發生一夜情生下一女,家人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戶籍內莫名冒出一人,簡男獲知一怒告妻偽造文書及妨害家庭,卻因戶政人員依規定為小孩取名並主動登記,檢方不起訴;不料簡男出獄後,又發現戶籍內多了一子,這頂綠帽實在戴不下去,再度控告淫妻妨害家庭。
簡姓男子夫婿96年因案入監,黃姓妻子卻未善盡人母之責,丟下兩個兒子一走了之,兩子由年邁的公公婆婆照顧,98年7月,家人申辦中低收入戶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,戶籍內竟多了一個女兒,生父登記簡姓男子。
家人認為人在牢內怎能生小孩?在探監時告知簡男此事,簡姓男子一聽怒不可遏,寫信給檢察官控訴妻子在外偷人,還把私生女算在他頭上,請求檢方依妨害家庭及偽造文書論處。檢查官調查,黃女在97年6月於新北市(當時為台北縣)耕莘醫院產下一女,簡妻坦承是和網友一夜情所生,因為是私生女不敢報戶口,為何完成戶口登記,她也很納悶。
黃女的戶籍在雲林古坑,戶政事務所向檢方解釋當時接獲醫院通報後,依規定出生登記最遲在60天日內完成,戶政所等候兩個月,未見簡家前來替孩子報戶口,因此依法替孩子先抽籤,決定從母親黃姓,再幫小孩取名主動完成戶口登記。
由於不是黃女冒名造假,檢方對偽造文書部分不起訴。不料,簡男出獄後,99年發現戶籍內又多出一子,仍是出軌老婆的私生子,無奈兩人分居卻未離婚仍在同一戶籍,戶政再次把孩子生父記到他頭上,簡男只好再度控告老婆妨害家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