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仕特 2011/03/14
雖然許多人認為有通姦罪才能保障元配,若是離婚後還可以拿到監護權和贍養費,因於認為此刑法的存在可以協助配偶請求民事賠償,對於弱勢的一方有保障的存在意義。然而有婦女團體卻發現,外遇事件層出不窮,有些配偶透過徵信社找尋證據,最後卻因舉證困難,演變告人反成被告,此外現今社會外遇多以男性居多,在經濟優勢及情感考量下,多數配偶可能放棄對丈夫的告訴,只控告第三者,如此非但沒有達到維繫婚姻家庭的目的,更變相變成女人與女人之間的戰爭,因此建議不如修法廢除,呼籲通姦除罪化,破除依賴法律維持婚姻的迷思,讓當事人直接以民事訴訟請求賠償,面臨如此迥異的看法,一般民眾對於通姦除罪化所持觀點究竟為何?
波仕特線上市調網因此針對此議題進行「有團體倡導應該要通姦除罪化,您是否認同應該「通姦除罪化」?」問卷調查,結果超過六成的受訪者表示反對意見,比數高達65.6%;其中表示「不太贊同」比例最高,占40.1%,而強烈表示「非常不贊同」則拿下25.5%的比例。反之,持認同觀點的受訪者則相對只占三成左右的比例,共占34.4%,其中認為「還算贊同」有26.2%,而「非常贊同」則相對只有8.1%的數據。雖然目前仍有通姦罪的國家已不多,因此通姦除罪化可能是未來發展的潮流,不過現階段對於多數民眾而言,仍舊認為如果沒有相對配套措施,要真正在法律上落實兩性平權可能還有其困難度,因而對於通姦除罪化仍有其保留的態度。
從「性別」與「是否認同通姦除罪化」之交叉分析觀察,可以看出女性在表示反對的立場上,共占高達70.6%的比例,而在此意見上,男性則相對只拿下58.6%的數據。反之男性對於贊同的觀點占了41.4%,而女性則相對只有29.4%的數據。由此也可以看出女性在婚姻出現危機的狀況處理上,相對較男性缺乏信心,因此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全盤發展前,仍希冀透過法律來保障權益。
而此想法也對應在「收入」與「是否認同通姦除罪化」之走勢上,薪水愈高者愈表示贊同的立場,由於經濟相對自主及自立,因此較不會希冀透過此法律來保護,相對地,薪水愈低愈則較偏重於不要廢除的看法,畢竟如果這樣的條文保障也盡失,其所造成的損害可能較難以承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