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時電子報 2011-03-28
外遇問題已是台灣主要離婚因素之一。台灣地區離婚率在過去30年維持上升態勢,民國99年有5萬8115對夫妻登記離婚,已佔全亞洲的首位。研究顯示,承受離婚壓力,已經成為國內女性罹患輕型精神疾病的主因。
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精神社工科社工師董秀珠指出,外遇衝擊常導向夫妻的離婚,但也有外遇事件後仍對家抱持理想、選擇留存婚姻的夫妻,但他們常說「或許當時選擇離婚,還比較能夠重生」。
臨床上常見外遇衝擊的夫妻需要面對憤怒、罪惡與無力、遺棄等爆炸情緒的克服,許多時候更容易伴隨個人憂鬱與焦慮症狀發生。研究發現,丈夫外遇的壓力使得促發妻子重鬱症發生與症狀惡化的可能性增高。
松德院區婚姻家庭治療門診中,也常見到遭遇丈夫外遇衝擊的妻子們,存在有「再現」與「逃避」的不斷切換、類似創傷症候群的表現,不斷為湧入的記憶所侵擾,伴隨相當強度情緒反應,更可能因情緒失控,出現自殘或攻擊配偶。
臨床進一步發現,「丈夫外遇」的妻子們似乎比起「妻子外遇」的丈夫們,更難對這原本生命藍圖的「意外插曲」做出統整、與積極因應。女性更難走上心理復原之路。
在曾經求助於松德院區的60對夫妻當中,外遇困境仍以「丈夫外遇」型態為多,佔總數九成。丈夫外遇的妻子們心理創傷更難復原,在精神醫療協助下,(丈夫外遇)創傷妻子在半年內雖然有所緩解,但是真正到達心理復原的不到五分之一。
研究顯示,54位求助於松德門診的離婚創傷妻子,多屬高等教育程度,然而似乎較好的學識與認知能力,並無助於更快速跳脫丈夫外遇所致的心理創傷。
妻子們對於配偶外遇的反應、衝擊都明顯而強烈,比如在撤退母親與妻子的生活角色、因此而自殺自傷、以及影響小孩心靈等方面,而且似乎不易自然隨時間拉長,而使衝擊消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