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1/04/21 地方中心/基隆報導
一名從事金融業的陳姓男子,99年至中國廣東省東莞出差,在當地極富豔名的「海悅酒店」認識中國籍彭姓女子,兩人爆出火花,後來彭女申請來台依親與陳男多次性交易,雙方纏綿後,彭女卻出示性愛光碟要脅陳男需給付200萬元才能善了,基隆市警方策動女方說明,全案依妨害秘密及恐嚇取財等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
警方指出,42歲,已婚的陳姓男子去年3月間至廣東省東莞出差,在酒店認識28歲彭姓女子,雙方互有好感,陳男回台後仍持續與對方聯絡,後來彭女申請來台依親,兩人陸續在高雄市及基隆市五星級飯店性交易,陳姓男子也出手闊綽的每次付與5000元至1萬元不等之代價。
99年12月27日,陳姓男子再次載彭女至基隆長○酒店住宿,雙方纏綿後,翌日載彭女返回台北後,接獲彭女來電稱,「我在你車上放1片光碟,趕快看一看」,被害人一接來電忐忑不安,立即返回公司觀看,一看畫面竟是雙方性行為的全程影像,隨後即接獲彭女來電,要脅需給付200萬元才能善了,並且傳內容為「不要敬酒不喝喝罰酒,我已經什麼都不在乎了,要跟我玩命我都陪你」的簡訊恐嚇被害人。
陳姓男子因已婚,顧及家庭及社會地位,深怕情色光碟一經散佈,即家庭破碎且身敗名裂,遂向台北市中山分局報案後轉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接辦,第二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陳貴男策動彭女由中國大陸返台到案說明。
彭女到案後,對於偷拍及意圖散佈性愛光碟一事坦承不諱,但對於恐嚇取財200萬元一事辯稱係與被害人認識之初,陳姓男子花言巧語,為討其歡心隱瞞已婚身分,對她謊稱單身並熱烈追求,雙方熱戀後,她信以為真,遂與其配偶離婚,欲與被害人共組家庭,離婚後才知陳男已婚,陳男承諾補償其200萬元,惟一直未兌現,才會設計以性愛光碟來要脅履行補償200萬元之承諾。警方偵訊後,依妨害秘密及恐嚇取財等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