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VBS – 2014年7月5日
一名鄭姓老闆去年癌逝,妻哀慟整理遺物,竟發現亡夫攝影機裡,有他與小三上汽車旅館親密影片,電腦通訊軟體也看到曖昧對話,不但找出亡夫遭抓姦的和解書,還驚覺他買千萬房產贈小三,過世前甚至提領近200萬元現金給小三,怒控小三妨害家庭。
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鄭姓老闆去年罹癌病逝,老婆幫他辦完喪事,整理遺物,打開他的電腦,才發現老公的筆電中,不僅有和小三毛姓女子出遊照片,還有親密影片,通訊軟體中也有性暗示對話,還查出鄭姓老闆過世前,領了將近200萬元現金,還買房給毛姓女子,氣得元配告小三妨害家庭,還要她還錢,但最後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律師:「通姦必須是有確切的性行為,也就是說必須捉姦在床,法院才會認定,這是有通姦罪成立的情形。」
由於檢方認為,鄭姓老闆和毛姓女子有親密動作,但是卻沒有實質性行為,而且老婆沒有沒在第一時間捉姦在床,最後是以證據不足,不起訴,只是對元配來說,喪偶之痛還來不及撫平,卻又發現老公生前偷腥的真相,恐怕真的是雙重打擊。 |